

网友疑问
近日论坛一位网友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,淘宝店里卖的“土特产”被人举报了,来看下问题详情:
我是卖当地各种特产,这个月初一个买家在我淘宝店里买了一把面条,面条价格9.8元,加运费5元,一共14.8元,收到货后买家点击退款,说是质量问题,三无产品,投诉到工商。联系对方后,对方要求赔偿一千元就撤诉。
工商来我店里调出了成交记录,一共卖出六十多把面条,把店里的资料都上交到工商了,工商说要罚5000至5万块钱左右,具体商量再回复我。
这个面条是在当地现做现卖的店里买的,没有生产日期这些,淘宝店里卖的很多特产都是没有生产日期,当地做出来的就自己真空包装发货,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?像我在家里带小孩子,开个淘宝店赚点生活费,罚这么多钱都是白干了,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的没?应该怎么办?
网友观点
淘宝应该承担部分审核职责
黑色素:不能咨询下淘宝官方吗 都这样淘宝还不乱了
楼主:打了淘宝电话没用,要我们配合工商处理。
dajirihui:不懂法律也可,开店之前问淘宝。他说可以就干,不行就不干。记得录音。
面制品不是土特产
东海钓夫:面制品是纳入生产许可的,你这个我认为不是农产品,顶多算小作坊产品,严格来讲确实是三无产品,不过各地小作坊管理办法不同,以前统一说法是小作坊限地域销售的,网上卖只是以前没有管的,现在有了网络经营管理办法,以后还是不要随便什么都网上卖了。
楼主:要是像这样的话,在外地的人想吃家乡特产都不能到网上买了。
东海钓夫:他们可以买这样的厂家生产的“土特产”,你也可以卖这样的:
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
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、荞麦粉、高粱粉、绿豆(或绿豆粉、绿豆浆)、大豆(或大豆粉、大豆浆)、蔬菜(或蔬菜粉、蔬菜汁)、鸡蛋(或蛋黄粉)等为原料,添加食盐、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,经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、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。包括:普通挂面、花色挂面、手工面等。申证单元为1个,即挂面(普通挂面、花色挂面、手工面)。
建议你好好清理一下吧,纳入生产许可的,还是找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来卖。要不的话,这仅仅是个开始,以后还会有很多麻烦。
mearsen:面条不是土特产,不是农产品。
tianjm:凡是列入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,不管你在什么地方卖,都只有按照规定要求的。淘宝是帮不了这个忙的。执法部门是民不告官不究。
石竹:你这个无解,挂面纳入生产许可的,根本不是“土特产”。
Mac_OS_X:首先,楼主是否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存疑;如未取得,则此事无论如何无法“翻案”。
其次,如果楼主取得了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;那么目前对于取得“某某食品制售”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,其制售的食品是否可以由其它食品经营者经营,尚无明确法规规定,可以作为申辩或复议的依据。
最后,但即使符合上文的条件,也存在:楼主对于“面条”的资质查验不到位、监管部门就前述情况有非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风险,故提起申辩或复议前,需要综合评估。
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第十六条
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,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,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。法律、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。
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,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,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,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。
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十条
申请食品经营许可,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。
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、餐饮服务经营者、单位食堂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、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,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。
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)、散装食品销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)、特殊食品销售(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粉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)、其他类食品销售;热食类食品制售、冷食类食品制售、生食类食品制售、糕点类食品制售、自制饮品制售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。
楼主:我店里办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,卖当地的特产,但面条是本地一家现做现卖的那里拿的货发的,我自己店里没做面条,也没有标签之类的
Mac_OS_X:1.索取“现做现卖”的资质,保留相关的票据,依法记录;2.如果“现做现卖”没有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(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),那就没辙了。
七秒: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呗,然后产品贴标签,工商局那边走动下,自己这边抓紧整改,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,吃一堑长一智,打假的确实有点强取豪夺,不过人家肯定都是研究过食品安全法,才敢做这个行当的。